番外 故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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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他连当方恪的狗都不肯,怎么可能去当郑彬礼的? 不过是方恪缠的郑彬礼烦了,不过是郑彬礼拿他来显示特别,不过是他利用郑彬礼来对付方恪。 他不敢碰方恪的尸体,只是把人带走了。方恪生前遭遇的太过惨烈,最后的报告厚厚一本。 方临昭34岁,他完美的展现了他的天赋,他终于有了积蓄,开始对郑家下手了。 用开始来形容或许不大准确。 拿到那本厚厚的报告后,方临昭开始明里暗里的对付郑家,各种阴毒的手段都使过。 他间接搞死了郑父,留下郑彬礼一点点消耗对方的势力。最后连根拔起。他跟个咬住最后一块肉的饿狼一样,怎么殴打也不肯松嘴。最后是他赢了。 他收拾好自己去见了郑彬礼,在郑家的主宅。 郑彬礼仍旧一身白,看起来温和有礼,仍是方恪最喜欢的那种温润优雅的调调。 “临昭,你来了。”郑彬礼不知道方临昭此行的目的,无非是对失败者的炫耀。 方临昭给自己找了一把椅子,沉默许久,说了来这里的第一句话:“你还记得方恪吗?” 郑彬礼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:“当然记得了。哦,当年是你给他拿走的,挫骨扬灰了吗?” “是,挫骨扬灰。”方临昭吐字很慢,盯着郑彬礼的神色有些可怕:“我把他带走了,火化了,也看见了。” 他说他看见了。可是郑彬礼还是一派轻松的模样。 “我还奇怪你带走他做什么。其实方恪很不错,他确实流着父亲的血,有股狠劲,就是被